一、前言
理论学习研讨中心是我校为加强学生思想理论学习,巩固思想理论建设而筹备建设的理论学习阵地。通过不断学习,旨在使我校大学生增强综合能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使我校学生的理论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对发展的认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管理规定
1、参加活动者应视身体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坚持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2、理论学习研讨中心面向学校各学院以及学生组织(包括学生社团)开放,不接受个人申请与其他社会组织,未经学校团委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3、理论学习研讨中心隶属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统筹使用、日常管理以及设备的使用管理、安全检查和维护。
4、理论学习研讨中心场地主要用于广大师生学习理论知识,勿干扰他人正常活动交流。
5、场地使用方所举办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
6、场地使用方须提前3天与校团委申请,在确保当天场地无其他安排后填写《理论学习研讨中心场地使用登记表》。
7、场地一旦申请不得擅自临时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提前两天与校团委联络并更改。
8、各院部、社团组织等借用物品时须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登记《理论学习研讨中心物品借用登记表》。
9、物品使用方应当合理使用、爱惜所借物品。归还物品时工作人员须检查物品是否完好并进行相关登记。预计时间内未归还者,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归还物品;若归还物品中有损坏,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校团委,并由物品使用方进行相应赔偿。
10、使用单位的申请经核准后,原则上不能提前或延期使用场地,不得转借其它单位使用。
11、场地使用方在活动过程中应配合理论学习研讨中心管理,遵守理论学习研讨中心的规章制度。
12、使用方应自觉保持场地的整洁,不得有不文明行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活动中布置的道具装饰品清理干净,将场地清扫干净,桌椅摆放整齐。
13、使用单位自带的各项器材,应于活动后自行清理,理论学习研讨中心不负责保管。
14、各使用部门须爱护和保管好公共物品,不得擅自外借,凡出现损坏或丢失情况的须照价赔偿。理论学习研讨中心房间和场地,原则上谁使用谁管理谁保洁。
15、理论学习研讨中心内禁止嬉戏打闹,不得寻滋生事,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16、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安全防火意识,严禁私自移动或损坏场地内的消防设施。
17、理论学习研讨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器等违规大功率电器。
18、活动举办过程中,使用方要保证场内秩序井然,并做好相关的安全预案,确保场内器材、设施等完好无损,应当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19、理论学习研讨中心要确保安全通道畅通,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遇突发情况,工作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20、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对场地及办公室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保证电源关闭,门窗关好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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