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LDI)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甲级建筑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监理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被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授予“诚信单位”和“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称号,被中国建筑学会授予“当代中国建筑设计百家名院”称号,被中华全国总工会颁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建筑师2人,建筑学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给排水设计师1人,环境工程(市政方向)、给排水工程、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暖通空调设计师1人,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工作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的必备条件
(一)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即可:
1.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执业资格注册人员;
3.同时具备本科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学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证明、职称证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以上资料需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邮箱:rczp@ldi.com.cn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开展面试工作,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四)考察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
(五)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录用
履行录用程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薪酬待遇
录用后按照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按公司制度享受相应福利政策。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我公司对应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4.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5.公司咨询电话:024-23394026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