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司机、文印员、炊事员、理发员、计算机操作员、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已退役士兵);2020年冬季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明确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技术工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技术工岗位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体以招聘岗位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四)年龄条件。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有关规定。
(六)户籍条件。招聘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3日8:00至20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聘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并同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考武警部队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
10月21日至24日,武警部队用人单位通过在线审核和现场审核方式确认报名资格条件。
(二)考试考核。经审核具备报名资格条件人员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理论考试。用人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员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未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员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理论考试实行加分优待政策(按照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加分优待政策明确的对象范围、标准条件执行)。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三)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用人单位组织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体格检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不收取体检费用。
(五)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武警部队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对象中递补。
(六)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录用。新录用人员聘用合同起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