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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 起草制定学院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三、 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 开展调查研究,密切掌握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信息、动态,及时预防、妥善处理各种政治事件和突发事件。

五、 负责因私出国、赴境外、应征入伍及报考公职等人员的政治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事保卫工作和保密安全工作。

六、 指导、检查各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突发事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范措施,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

七、 维护校区内公共场所和学院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

八、 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外来人员,做好重点人口和违法人员的帮教与监督考察工作。

九、 管理全校师生集体户口。

十、 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消防监督、查处违章、处理案件和事故。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